项目名称:聆听花开——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学生辅听器具支持示范项目
项目编号:B08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聋人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聋协”)为公益类全国性社会组织,致力于为全国听力残疾群体提供服务,自2012年6月20日正式注册至今,始终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每年承接中国残联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开展过国家通用手语培训、手语翻译培训,全国性听力残疾人文体活动,活跃残疾人日常生活,为听力残疾人提供相关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此外,与爱心企业合作,共同开展惠及听力残疾人的各种服务。
二、项目背景
中国聋协于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日本三菱商事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资金支持,在京津冀三地开展了两期“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学生辅听器具支持项目”,为60名听力残疾学生派发了Roger系统,同时为校方与家庭开展相关知识培训。目前设备使用状况良好,学生本人、校方及家庭对此设备达到的效果比较满意。此外,恰逢疫情,学生可以通过设备直联电脑,畅听网课。
鉴于以上良好的项目工作基础,中国聋协特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名18周岁以下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学生派发辅听器具(Roger系统),通过听力检查、设备调试、听能管理和回访维护,保障设备效果,并为学校和家庭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听力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的课堂吸收率(包括网课)和学校生活参与度。
听力残疾学生在配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后,可以听到声音,但辅具受距离的限制以及噪音环境的影响,多数时候仍会听不清、听不懂,需要匹配辅听器具,解决远距离声音削减问题 ,使得在教室的任何位置,学生都能清晰地听清老师所讲的内容,有效提高了课堂吸收率,强化学生学习效果,帮助听力残疾学生树立自信,积极参与学校生活。
四、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公告
项目成功立项后,中国聋协于2021年9月8日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项目公告。
(二)项目受益对象确认
经历了30余天的报名,收集到百余份报名信息。根据项目要求,项目组成受益对象评审小组,人员包括:1.中国残联理事暨中国聋人协会主席杨洋;2.中国聋人协会秘书处杨赞华;3.中国聋人协会秘书处赵琳娜;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聋人协会主席杨波;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聋人协会主席张冰。
评审小组于10月22日下午16:00—16:45召开线上评审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了100位受益对象,并于11月5日在中国聋协网站公示了受益对象名单。
1.受益对象人群。
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周岁以下的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学生,其中包括2名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和98名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均由其居住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
2.受益对象人数。
(1)预计直接受益人数:100人。
(2)实际直接受益人数:100人。
(3)间接受益人数:300人。
3.同时建立了项目微信群(2021中央财政项目(新疆)),将确认的受益对象纳入微信群。
(三)派发设备及相关服务的确认
对于项目派发的辅听器具(Roger系统)经过了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邀请招标流程,最终确定为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辅听器具。
此外,项目组成服务商评审小组,对已经收集上来的3家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报价单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包括:1.中国残联理事暨中国聋人协会主席杨洋;2.华夏出版社美术编辑暨中国聋人协会秘书长徐聪;3.中国聋人协会秘书处杨赞华;4.中国聋人协会秘书处赵琳娜;5.索诺瓦听力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合明(FM无线调频设备中标单位)。
参考评审条件,经评审,评审人员一致同意哈密市爱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最终提供服务单位。
(四)赴新疆当地派发工作小组
在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确定了赴新疆当地派发工作小组(6人,中国聋协工作人员2名及设备提供单位4人)。
五、派发设备情况
2021年12月7日,派发工作小组来到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为当地的9名受益对象进行设备派发及调试、测听等服务。
2021年12月10日,派发工作小组来到哈密市,为当地的10名受益对象进行设备派发及调试、测听等服务。
2021年12月12日,派发工作小组来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为当地的24名受益对象进行设备派发及调试、测听等服务。
2021年12月15日,派发工作小组来到石河子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当地的19名受益对象进行设备派发及调试、测听等服务。
2021年12月18日、19日,派发工作小组来到乌鲁木齐市,为当地的38名受益对象进行设备派发及调试、测听等服务。
12月20日,通过电话形式完成了设备使用人群的回访,目前使用者反馈良好,有部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也已经解决。
项目派发的辅听器具为国内首家同类产品,在前期取得了有效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本项目进行推广,同时组建了受益对象家长微信群,方便开展听能管理的后期跟踪、指导,扩大受益范围,有效提高听力残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品质。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七、项目受益对象反馈
八、项目执行中积累的经验与反思
1.这次新疆之行,由于民族地区语言障碍,派发工作组确实遇到了语言不通的问题,好在家长朋友们积极热情,有的家长自愿作为志愿者,帮助维吾尔语——汉语翻译,有的家长朋友帮助维护现场秩序,甚至有的小朋友也当起了志愿者,一起帮助翻译。派发工作组深感欣慰。
2.项目微信群的及时建立大大减轻了后期大量沟通、联系的工作量,同时,能够更加精细地管理、以及得到受益人群的及时反馈。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1.行程因疫情防控延长
原定于12月3日出发前往乌鲁木齐,因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报告出1例确诊病例,而导致机场临时要求须持48小时2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乘机,致使项目无奈改签机票,于12月2日、3日分别做了两次核酸检测,终于在12月4日抵达了乌鲁木齐。
由于新疆疫情防控政策及维稳要求,有北京行程码的项目组人员历经多次集中观察、行程研判(每次不少于3小时),造成工作小组人员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排队、等待,耽误了预定行程。但是项目组人员仍攻坚克难,在历时18天后,终于完成了100名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听力残疾学生的辅听器具派发及验配、调试等服务。
2.配套资金(交通费)的情况
在本次执行项目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每一年的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的财务管理指引都会有些许变化,2021年对协会来说影响较大的变化是项目管理费用不能超过配套资金的8%。本次去新疆,恰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疆当地政府对疫情防控要求的严格,致使派发工作组在当地逗留了较长时间,产生了不少住宿费用。最终能被认作配套经费的费用较少。
3.关于确认受益对象的情况
立项之初,对于受益对象的认定不是很清晰,经与民政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老师的多次沟通、协助以及支持下,最终完成了100名受益对象的确认。
十、项目中值得改进的做法
1.认真学习《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做好项目设计。
2.推动社会资源的整合,完善中央财政项目各环节的衔接。
3.做好中央财政项目的推广、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