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配对象
已佩戴助听器并具有一定语言能力,符合下列条件者:
(一)上海市户籍成年听力障碍者
(二)持有阳光宝宝卡者;
(三))上海市常住人口中的0-7周岁的听力障碍儿童,包括本市户籍和父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在上海出生并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简称少儿住院基金)的0-7周岁听力障碍儿童:
(四)上海市全日制在校生。
二·、适配周期
“络+听力套装”适配周期为5年,不得在周期内重复申请。
三、产品内容
“络+听力套装(Roger Easy Pen)”,产品目录另行下发。
四、补贴方式
(-)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低保、重残无业成年听力障碍者适配“络+听力套装”补贴套装价格的90%,其他对象补贴70%;
(二)适配对象中18周岁以下者适配“络+听力套装“补贴套装价格的90%;
(三)适配对象中18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生适配“络+听力套装“需提供“在校证明”,补贴套装价格的90%。
五、适配数量每位适配对象在规定产品和适配周期内可适配1套”络+听力套装”。
六、适配流程
(一)申请材料
1、18周岁以上成年听力障碍者需提供:
(1)身份证或残疾证;
(2)上海市听力障碍者适配“络+听力套装申请表。
2、适配对象中18周岁以下者需提供:(1)监护人身份证、听力障碍儿童户口簿(或监护人有效居住证、听力障碍儿童出生证及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等)或阳光宝宝卡;
(2)上海市听力障碍者适配“络+听力套装申请表。
3、适配对象中18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
(1)身份证或残疾证;(2)在校生证明;
(3)上海市听力障碍者适配“络+听力套装申请表。
(二)申请审批
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其监护人或本人可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多镇)残联或市聋儿康复中心提出申请,经街道(多镇)残联或市聋儿康复中心初审后,将适配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数据系统;区(具)残联或市聋儿康复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内的申请信息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打印“申请表“并盖章。
(三)“络+听力套装"适配
1、适配对象佩戴助听器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可自行到指定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地点适配“络+听力套装“或根据区县残联安排到集中点适配“络+听力套装”。
2、适配“络+听力套装”后,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收取个人承担部分的产品金额,并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据给适配对象,适配对象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指定技术服务机构在适配“络+听力套装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适配信息的录入
(四)随访指导
指定技术服务机构为听力障碍者适配“络+听力套装”后进行随访及后续服务。
七、适配经费
(一)凡在产品目录范围内适配的“络+听力套装“补贴金额由市辅具资源中心承担。(二)每月市辅具资源中心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与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适配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市辅具资源中心将补贴部分资金划拨指定技术服务机构。指定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及产品目录于政府采购完成后下发。本方案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上海市听力障碍者适配“络+听力套装“申请表
上海市残疾人辅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2015年2月6日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15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