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实行优待扶助政策 让贫困残疾人享受多项优惠

近日大圩镇残联收到由包河区残联转发文件《关于对残疾人实行若干优待扶助政策的通知》(合残联【2012】145号),今后合肥市贫困残疾人(分别凭户口簿、残疾人证、身份证、低保证)使用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公共交通、手机通讯等均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日前,市残联与市移动分公司、市电信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市供水集团有限供电公司、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协商,就合肥市贫困残疾人使用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公共交通、通讯等优惠政策出台了细化方案。

《通知》明确,在有线电视收费方面,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对享受合肥市城乡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以家庭为单位减半收费,每月收取12元。

水电气收费优待方面,对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家庭每月分别免除5吨生活用水、10度生活用电。减免家庭管道生活用气新增用户建安费25%,月用气不超过15立方米的,按2.10/立方米收费。

公共交通方面,盲人、二级以上聋哑人、三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的残疾人及60周岁以上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乘车意外伤害保险18元/年/人,由区财政从本级残保金列支不在有残疾人支付。办免费公交卡需交20元公交IC卡的押金及制卡工本费有本人承担。

此外,在移动通信方面,对于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和听力、言语残疾人,移动、通信、联通和电信三家公司则分别推出了多种爱心套餐或费用减免优惠方案。

上述优惠政策自2012年9月1日正式实施。大圩镇残联充分做好此次通知宣传工作,尽力帮助和解决残疾人在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反馈给区残联及相关部门,使得优待扶助政策顺利实施,残疾人真正的享受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