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残联关于印发《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发【2013】32号)

各县区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残联: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全市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我市《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残联

2013年2月20日

听力语言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全省对125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对100名聋儿家长进行了培训;为105名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6名重度聋儿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我市有听力残疾人 2.4万人,言语残疾人3700多人。每年出生的2-3万新生儿中,听力残疾发病率约1‰-3‰,先天性聋儿的发病人数有80-100例,其中绝大多数还有残余听力。目前,全市约有50%的贫困聋儿无力配置助听器,90%的成年听力语言残疾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听力康复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甘肃省《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为1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培训聋儿家长100名;实施国家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5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争取为40名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全市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县区听力语言康复骨干机构建设,争取实现“一市一中心、一县一班点”机构建设目标。

——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为50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

——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将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协调实施。

——充分发挥残联、卫生、教育、民政、财政等各部门在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配合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相应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协助省听力语言康复中心承担听力语言康复项目技术指导工作,定期对康复机构进行考核。县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具体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逐步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保障制度,建立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帮扶为辅的救助、帮扶机制,全力推动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制度的建立。

(二)建立健全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

——按照省上统一规划,积极推广建立听力筛查-耳聋诊断-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植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各环节有效衔接的服务网络。

——完善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网络,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

——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耳病防治和听力学服务能力建设,争取市康复医院发展为助听器验配定点医院,提高听力学服务质量。

——加强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完善市康复中心的条件和功能,强化市中心对县区听力语言康复机构的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县区听力语言康复机构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大力开展社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做好知识普及、筛查、转介、指导等工作。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发挥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中的作用。

——严格执行听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政策,做好康复后听力残疾儿童入托幼园(所)和普通学校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加强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相关学科的人才培养,大力开展听力学、言语病理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

——以市级学科骨干培养为重点,建立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人才培养工作体系。

——加强听力语言康复从业人员规范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助听器验配师培训认证名额,完善相关职业资格人员。

——支持开展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研究,更新理念,创新模式,推广应用新技术。

(四)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残疾预防。

——提倡优生优育,做好孕产妇保健,预防、减少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的发生。

——严格执行《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预防和减少药物导致耳聋的发生。

——重视高危职业人群听力保护,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治理噪声污染,减少噪声性耳聋的发生。

——充分利用“爱耳日”、“助残日”等节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广泛开展以耳聋预防、听力语言康复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爱耳、护耳知识,减少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

四、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13年进行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期检查,201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县区残联负责汇总数据并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完成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报表,报送省、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