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全国残联系统专门协会主席岗位远程培训的通知【残联厅函{2015}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加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中国残联联合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全国残联系统省、市、县三级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及协会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远程培训,使协会干部了解残疾人事业、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交流经验、提高能力,推动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取得新进展。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就第二期全国残联系统专门协会主席岗位远程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残联系统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含中国残联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各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残联所有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及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8月4日。
三、报名方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统一组织报名并缴纳费用。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每人800元。请各单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培训费汇至如下账户:
户 名:清华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账 号:0200004509089131550
汇款用途:清华继教协会主席培训费
五、培训证书
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公章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章,可在清华大学网站查询和认证。
六、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第二期培训班将于2015年8月中旬开学,以计算机网络方式进行远程授课,学习期限1年。
七、其他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的管理员负责组织报名、缴纳费用等工作,了解掌握本辖区参训学员学习培训情况。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要将专门协会主席岗位远程培训纳入残联就业培训内容,为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培训经费。
八、联系方式
(一)中国肢残人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田露 010-66580074
(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李永慧 010-62796141、62799966-1071
传 真: 010-62789770
培训网站:www.xhzxpx.org
报名邮箱:xhzx@tsinghua.edu.cn
附件: 1.全国残联专门协会主席远程培训项目简介及说明
2.报名及交费流程
3.省级管理员岗位职责说明
4.全国残联专门协会主席远程培训报名表(样表)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5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15-05-20 浏览量: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