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1日起,经绥化市政府研究决定,居住在绥化市区内的持证残疾人乘坐公交汽车将享受减免费待遇。充分体现了绥化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关心和爱护,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残疾人。
近一年多来,绥化市残联围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残疾人共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是向党委政府介绍外市(地)实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情况。二是向党委政府反映本地残疾人要求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意见和呼声。三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了市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为党委政府实施惠民政策提供了充分依据。经过积极推动,终于使这项惠民政策得以实施。此项惠民政策涉及的残疾人对象,是户籍在北林区城镇的持证残疾人,其中三、四级残疾人在城区内乘坐公交汽车享受缴纳半费待遇,一、二级残疾人在城区内乘坐公交汽车享受免费待遇。享受乘公交车减免费待遇的残疾人一律采用优待卡方式。由于残疾人乘坐公交车的人数明显增加,因残疾人上下车不方便,公交车站点普遍延长了停靠时间,设置了老弱病残座并增加了报站频率。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一致好评。残疾人表示,市政府围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坚持大力推进残疾人民生建设,为我们做了一件大好事,感谢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