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落实残疾人乘坐公交车辆享受优惠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共白银市平川区委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11〕22号)及《白银市平川区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2〕98号)精神,落实残疾人乘坐平川区属公交车辆的优惠政策,区残联与区公交公司达成协议,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除听力语言外),免费乘坐区内公交,三、四级残疾人及一、二级听力语言残疾人,乘坐区内公交享受半价优惠政策,同时初次办IC卡免收工本费,该优惠政策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该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响应了广大残疾人的心声,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也是区残联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努力为残疾人办的一件好事、实事。